中央大學數學系‧微積分聯合教學
111學年度第二學期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成 績 計 算 標 準

本課程計分規則:

理、生醫理工、地科、工及資電學院學期成績 由以下配分決定:

1. 三次會考分別佔學期成績25%、25%、30%,小考10%,作業10%,Python作業5%(不得遲交),其它5%。
2. 任課教師得斟酌其它表現另給最高 5 分加分裁量權將參酌課輔參與度、上機演習或教師自訂準則等給分。
3. 任課教師亦得斟酌學生曠課、作業抄襲及考試舞弊等情形,除依學校相關辦法處理外,另給最高 10 分扣分裁量權(每事件以扣減學期總成績 2 分為原則)。

管院學期成績 由以下配分決定:

1. 三次會考分別佔學期成績25%、25%、30%,小考10%,作業10%,Python作業5%(不得遲交),其它5%。
2. 任課教師得斟酌其它表現另給最高 5 分加分裁量權將參酌課輔參與度、上機演習或教師自訂準則等給分。
3. 任課教師亦得斟酌學生曠課、作業抄襲及考試舞弊等情形,除依學校相關辦法處理外,另給最高 10 分扣分裁量權(每事件以扣減學期總成績 2 分為原則)。

國立中央大學學則:

國立中央大學學生考試規則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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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reated: Feb 01, 20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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